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 558 号象山县财富商务中心 2 号楼 4 层及 5 层房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量:7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41510时至416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 558 号象山县财富商务中心 2 号楼 4 层及 5 层房产,建筑面积共计 2639.23 平方米(其中 :4 层 (2-401室至2-416室)16 套房产建筑面积 1309.05 平方米,5 层(2-501室至2-516室) 16 套房产建筑面积 1330.18 平方米),土地面积 257.49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69月5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二、 重大事项披露:

㈠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象山县财富商务中心2号楼6层是酒店,在2020年装修时将管线从6层通过钻孔后穿入5层,本次拍卖价格已综合考虑该瑕疵及全部维修成本,标的按现状交付,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维修、修复等全部费用,委托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义务、补偿责任或赔偿责任。

标的4层现有下水管道设施,以现状为准。买受人如需加装、改造下水道及相关配套设施,所有费用、审批、施工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资产所有权经法院裁定(法院执行裁定书编号:(2016)浙0225执1908号之二)已转移至委托方名下,但标的资产权证尚未过户登记至委托方名下如拍卖成交的,须办理过户交易和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其中:第一次过户即由原产权人过户至委托方名下所涉及税费由委托方承担;第二次过户交易由委托方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所涉及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垃圾清理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拖欠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前述任何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挂牌价格及竞价方式

挂牌价格起拍价840万元,保证金160万元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拍卖佣金、拍卖涉及所有费用及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㈡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倍数;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综合服务费的支付:

㈠综合服务费由拍卖佣金及软件服务费构成,综合服务费按拍卖成交款的1.5%收取(其中:软件服务费按照阿里拍卖平台规则计收,拍卖佣金为综合服务费与软件服务费的差额)

㈡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且拍卖保证金不用于抵偿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另行向乙方或者阿里平台支付。

 

  保证金交纳、竞价款支付及处置

㈠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按《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规定及时向阿里拍卖平台付清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解冻后直接转入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的,可作为竞价款的一部分。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文化广场支行,账号:999002457010901)。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在收到解冻保证金后应立即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东海银行,账号:880012010901010591)。

㈢竞价款(含保证金解冻后转竞价款部分)应在20265616时30分前缴入/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东海银行,账号:880012010901010591)。

 若买受人逾期未完全支付未按阿里拍卖平台《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规定及时付清软件服务费导致因保证金未及时解冻使得竞价款未完全支付,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同时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将根据委托方要求重新组织竞价。

㈤若买受人逾期未付清拍卖成交款,综合服务费中的拍卖佣金部分由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直接向买受人收取或者追索(拍卖保证金不用于抵偿买受人应付未付的综合服务费)

㈥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因网络或者系统限额等而无法支付,请竞买人提前做好资金支付安排,以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拍卖或者逾期支付拍卖款。

 竞买人应具备条件:竞买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同时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具体请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及相关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及损失。

七、  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6414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除外)以标的现状在所在地进行展示、接受咨询,看样前请提前电话预约。咨询电话:0574-27821122, 13386656568李先生。

八、  特别提醒:

㈠标的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使用保证及维修、整改义务。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㈡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㈢标的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房地产四址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委托及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产权证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他责任。 

㈣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一旦报名出价视同充分知晓标的资产的瑕疵及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2026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