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路100号等2处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浏览量:25

拍卖公告

 

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5  25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对位于经三路100号等2处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坐落于余姚市朗霞街道经三路100号一层厂房,出租面积约2455.25平方米;证载用途:工业用地/工业;当前现状为承租中;出租年限:三年;年租金起拍价为334700元;竞买保证金:70000元。

标的2:坐落于 余姚市朗霞街道俞赵路131,出租面积约148.46平方米;证载用途:商业用地/商业;当前现状为空置;出租年限:三年;年租金起拍价为22800元;竞买保证金:5000 元。

重要提示:(一)标的物1现状为原承租人使用中,租期至2025430日止,若原承租人未能成功竞得该标的物,则其限期搬离时间为2026731日前。需要注意的是,标的物内的可移动资产,包括原承租人自行添加的各类财产,将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仍归原承租人所有。对于急需使用房产的竞买人,请务必审慎参与竞拍。委托人及拍卖人在此声明,不对任何事项提供保证。

(二)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规划、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买受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标的使用的规定。

(四)本次拍卖标的将按照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记载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物,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委托双方均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因标的物现状引发的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维权费用。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2026 5 15日至 522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四、竞买登记:有意者如是单位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相关证明原件;如是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原件等材料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对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缴款时间截止2026522日下午1600时前)。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事宜:

竞买人须在2026522日下午下午160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名: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文化广场支行

  号:999002457010901

  途:项目名称+保证金

六、拍卖规则: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2.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3.中国商报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05841131139578551110574-87364336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368(宁波海逸大酒店五楼办公区)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202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