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14-20期
受象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并经象土资核拍(2012)103、10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3点30分在象山新光大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标的1:坐落于象山县石浦镇大庆路100号3-5层的房地产(房产证号: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2011-020177号、2011-020230号、2011-020178号、2011-020179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158.83㎡、158.83㎡、158.83㎡、159.98㎡;土地证号:象国用(2011)第02191号、02192号、02193号、02199号,证载土地面积分别为:26.42㎡;26.42㎡;26.42㎡;26.61㎡,国有出让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起拍价:227万元,保证金:23万元。
标的2:坐落于象山县丹东街道步东路18-2号、18-3号、18-4号、18-5号、18-6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象房权证丹东街道字第2010-0105027号;2010-0105028号;2010-0105029号;2010-0105030号;2010-0105031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89.03㎡、71.9㎡、55.97㎡、48㎡、55.39㎡;土地证号:象国用(2010)第07269号、07270号、07271号、07272号、07273号,证载土地面积分别为:25.83㎡、20.86㎡、16.24㎡、13.93㎡、16.07㎡,国有出让住宿餐饮用地)。起拍价:383万元,保证金:40万元。
二、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4年9月25日止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于2014年9月26日16:00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 )。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4年9月26日下午17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9月29日下午3点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五、咨询电话:(0574)27821122 27821133(0574)55332502(传真)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368号(宁波海逸大酒店5楼)
六、法院监督电话:59182583 工商监督电话:65763970